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
  网站首页 | 大厅概况 | 大厅动态 | 大厅简报 | 领导讲话 | 内部制度 | 相关法律 | 服务指南 | 特色平阴 
  当前位置:首页 >> 服务指南 >> 正文
行政审批事项:建设局行政审批事项补充-4
发布日期:[08-03-27 09:28:10] 点击次数:[]

建设局行政审批事项补充-4

审批事项
审批依据
审批程序
申报材料
承诺时限
收费标准
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审批
《城市规划法》第30
①建设单位提出申请;
②交验申报材料;③发证
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②建设项目规划依据③建设项目选址、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
5
工作日
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《城市规划法》第31
①填写申请表;
②交验申报材料;③持建设用地规划通知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;
④发证。
①书面申请报告;
②立项批文;③可行性研究报告;
④选址意见书;
⑤总平面布置图。
5
工作日
建设工程规划许可
《城市规划法》第32
①建设单位提出申请;
②签发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;
③建设单位提出设计方案;
④签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;
⑤建设单位提出施工图;
⑥发证。
①立项文件;
②土地使用手续;
1500地形图两份;
④详细规划及批准文件;
⑤环境影响评价书;
⑥可行性研究报告书;
⑦特殊建设工程许可证;
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。
5
工作日
平价字[2003]41号:按建筑面积122/m2,中小学、技校、托、幼儿园的住宅、学生宿舍等后勤服务设施减半征收;非营业性公立医院、卫生机构的医疗设施减半征收
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
《城市规划法》第33
①填写申请表;
②交验申报材料;
③现场勘测;
④批准发证。
①临时建设用地申请表;
②土地使用证;③房屋权属证件;
④地形图。
5
工作日


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

版权所有: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  备案号: 鲁ICP备05035506号
主办: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 承办: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 设计、开发、维护:平阴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
网站地址:山东省平阴县府前街35号    维护 邮箱:pynet@jinan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