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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1999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[1999]16号《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第2条第5款;
2、1999年10月29日国家计委计投资[1999]693号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》第1、2条;
3、1999年4月18日省政府鲁政发[1999]36号《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第2条;
4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[2000]号34号文件第1条、第2条、第5条。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总则第3、6、7、8条。 |
1、 法人单位请示及项目建议书;
2、 标总体方案;
3、 计划部门审查;
4、 文件批复。 |
1、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份;
2、 项目法人请示文件2份;
3、 招标方案4份;
4、 土地、规划、环保相关材料及证件;
5、 配套费交纳证明;30%项目资本金筹集证明。 |
5个工作日 |
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鲁价涉发[1996]10号文件
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工本费100元/套 |
平阴县范围内中外合资、合作经营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立项 |
1999年10月29日国家计委计投资[1999]693号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》第3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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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项目法人请示;
2、计划部门审查;
3、下文批复。 |
1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;
2、合资双方协议2份;
3、项目法人请示文件2份。 |
3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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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阴县范围内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 |
1、1999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[1999]16号《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第2条第5款;
2、1999年10月29日国家计委计投资[1999]693号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》第1、2条。 |
1、项目法人请示;
2、计划部门审查;
3、发文转报。 |
营业执照及复印件4份;
项目法人请示文件4份;
县级计划部门转报的请示文件2份;
工程咨询部门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份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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