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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计划局行政审批事项补充
发布日期:[08-03-27 09:31:29] 点击次数:[]

审批事项
审批依据
审批程序
申报材料
承诺时限
收费标准
平阴县范围内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
1、1999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[1999]16号《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第2条第5款;
2、1999年10月29日国家计委计投资[1999]693号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》第1、2条;
3、1999年4月18日省政府鲁政发[1999]36号《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第2条;
4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[2000]号34号文件第1条、第2条、第5条。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总则第3、6、7、8条。
1、   法人单位请示及项目建议书;
2、   标总体方案;
3、   计划部门审查;
4、   文件批复。
1、  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份;
2、   项目法人请示文件2份;
3、   招标方案4份;
4、   土地、规划、环保相关材料及证件;
5、   配套费交纳证明;30%项目资本金筹集证明。
5个工作日
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鲁价涉发[1996]10号文件
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工本费100元/套
平阴县范围内中外合资、合作经营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立项
1999年10月29日国家计委计投资[1999]693号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》第3条
 
1、   项目法人请示;
2、计划部门审查;
3、下文批复。
1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;
2、合资双方协议2份;
3、项目法人请示文件2份。
3个工作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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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阴县范围内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
1、1999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[1999]16号《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》第2条第5款;
2、1999年10月29日国家计委计投资[1999]693号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》第1、2条。
1、项目法人请示;
2、计划部门审查;
3、发文转报。
营业执照及复印件4份;
项目法人请示文件4份;
县级计划部门转报的请示文件2份;
工程咨询部门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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