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阴县政务大厅管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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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报道
奖励办法
为有效提升政务大厅的对外形象,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,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对外宣传报道,为政务大厅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,特制订
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新闻
宣传报道
奖励办法。
一、奖励稿件要求
稿件必须以反映政务大厅及其各窗口
工作的消息、通讯、调研报告等为主;稿件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
真实;联名稿件以一篇计算。
二、投稿程序
所有稿件一律由管委会办公室登记、审核后统一报送。
三、奖励范围和标准
1
、凡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
(字数在
1000字以上
,下同
)每篇奖励
500元,简讯每条奖励
300元。
2
、凡在省级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
400元,简讯每条奖励
200元。
3
、凡在市级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
200元,简讯每条奖励
100元。
4
、凡在县《公众信息》、《政务信息》、《通讯与调研》、《组工信息》等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
100元,简讯每篇奖励
20元。
5
、在县 《政务大厅简报》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
50元,简讯每条奖励
5元。
四、奖励办法
刊发的稿件于每年的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分两次进行奖励。投稿人凭被采用的报刊、杂志原件或“稿费通知单”等有效证件到县政务大厅管委会办公室领取奖金
(注
:完不成宣传报道任务的窗口单位不予奖励
)。
五、本办法自二
00八年一月一日起实行。
平阴县政务大厅管委会
二
00八年二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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