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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阴县政务大厅管委会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
发布日期:[08-03-31 14:41:04] 点击次数:[]

平阴县政务大厅管委会

新闻 宣传报道 奖励办法

 

为有效提升政务大厅的对外形象,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,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对外宣传报道,为政务大厅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,特制订 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新闻 宣传报道 奖励办法。

一、奖励稿件要求

稿件必须以反映政务大厅及其各窗口 工作的消息、通讯、调研报告等为主;稿件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 真实;联名稿件以一篇计算。

二、投稿程序

所有稿件一律由管委会办公室登记、审核后统一报送。

三、奖励范围和标准

1 、凡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 (字数在 1000字以上 ,下同 )每篇奖励 500元,简讯每条奖励 300元。

2 、凡在省级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 400元,简讯每条奖励 200元。

3 、凡在市级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 200元,简讯每条奖励 100元。

4 、凡在县《公众信息》、《政务信息》、《通讯与调研》、《组工信息》等报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 100元,简讯每篇奖励 20元。

5 、在县 《政务大厅简报》上发表的专题调研文章每篇奖励 50元,简讯每条奖励 5元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刊发的稿件于每年的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分两次进行奖励。投稿人凭被采用的报刊、杂志原件或“稿费通知单”等有效证件到县政务大厅管委会办公室领取奖金 (:完不成宣传报道任务的窗口单位不予奖励 )

五、本办法自二 00八年一月一日起实行。

 

 

平阴县政务大厅管委会

00八年二月


平阴县行政服务大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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